花蓮縣吳江國民小學學生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實施計畫
1120118期末校務會議決議通過
壹、依據:
- 教育部推動校園學生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計畫。
- 本府 112 年 1 月 19 日府教學字第 1120013678 號函辦理。
貳、目的:
- 整合自我傷害防治相關網絡資源,共同推動學生自我傷害防治工作。
- 落實高關懷學生群之篩檢並建立檔案,定期追蹤以減少校園自我傷害事件之發生。
- 建立並落實三級預防工作模式。
- 增進學校人員對自我傷害之辨識及危機處理,提升即時處置知能。
- 增進輔導人員對自傷學生之有效心理諮商與治療之知能。
叁、實施策略:
- 強化組織運作:
- 建立校園學生自我傷害處置標準作業流程圖。
- 建立通報系統:依據教育部「校園事件通報管理系統實施要點」,凡自傷自殺案件發生,因立即上「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通報,並以校長為召集人成立危機處理小組應變。
- 成立「學生自我傷害三級預防推動小組」。
- 全面強化學校自我傷害高危險群學生認輔工作,加強教師之訓練,積極辦理相關教師研習與工作坊等,課程設計兼顧理論與實務,配合相關議題,以增進教師輔導知能。在學生面臨相關問題時,提供適當有效的輔導,協助學生學習處理與適應。另積極推動親師合作,讓每一位學生隨時都有人照顧輔導,防治學生自殺。
- 培訓防治人才:
- 參加教育人員自我傷害防治座談會、研習等,培訓學校之核心推
- 動人員(如學務組長),擬定執行計畫及精進自我傷害三級預防。
- 辦理學校執行學生自我傷害防治之經驗分享與觀摩,透過示範學
習,以激發學校積極推動,並精進推動之策略與行動方案
- 配合醫療單位、大專校院、民間團體、參加心理衛生及自殺防治
研討會、專題演 講、生命教育研習會等,推廣處理學生自我傷害
案件之理念,落實校園自殺防治工 作,以有效處理學生自殺防治
問題。
- 生命教育之推動:將生命教育課程融入教學中,促進親師生逐步體認生命的可貴, 進而尊重生命、關懷生命並珍愛生命。
肆、實施方式:
(一)、初級預防:增進學生身心健康及保護因子,並降低危險因子,免於自
我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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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 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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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導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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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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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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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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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教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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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級預防:篩檢高關懷學生早期發現,即時介入,減少自我傷害發生
或嚴重化之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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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 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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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導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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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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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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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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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教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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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級預防及處遇:建立自殺與企圖自殺之危機處理與善後處置標準作
業流程,預防 自殺未遂者與自殺身亡者周遭朋友或親友模仿自殺,及
自殺未遂者的再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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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 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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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導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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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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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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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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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教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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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計畫考核:
- 自我檢核:將推動校園憂鬱及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列入年度重點工作,於每學期結束個月內,填寫該學期執行成果檢討報告表及憂鬱與自我傷害防治工作自我檢核表。
- 落實通報與危機處理:校園內發生學生自我傷害與自殺事件應落實通報與危機處理 之檢討,由校長主持之。
陸、執行成效評估指標:
一級預防:
(一)編定全校性自傷防治工作計畫。
(二)防治人才之培訓:派員參加相關的研討會、專題演講、研習。
二級預防 :
(一)進行高關懷學生之辨識。
(二)針對高關懷學生介入輔導,並建立檔案,定期追蹤。
三級預防:
(一)建立學生自我傷害之虞或自殺未遂之危機處理流程。
(二)建立學生自殺死亡之危機處理流程。
(三)辦理學校輔導人員或相關業務承辦人員危機處理能力之培訓。
柒、預期成效
一、透過校園執行學生自我傷害防治工作之過程,體認生命之可貴,並促使師生尊重生 命、關懷生命與珍愛生命。
二、建立完整之學生自我傷害防治機制。
三、有效抑制校園自我傷害比率,有效降低學生自我傷害之盛行率。
捌、本計畫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